长江商学院 | 60年来首现负增长,人口困局何解?

 

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末全国人口141175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

 

这是我国人口自1962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此前,我国生育率低迷已积累多年。更值得注意的是,人口是慢变量,负增长惯性一旦出现,政策短期内很难扭转。

 

放眼全球,促进生育对任何国家都是一项艰巨任务,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对于一胎观念深入人心、生育率长期低迷的我国来说,更是巨大挑战。

 

人口问题的治理,需要长期主义:一方面要做好打长期战准备,耐心等待政策显效,决不可轻易放弃;另一方面要合理预期,把握好政策支持的力度。

 

今天与你分享长江商学院欧阳辉教授与中央财经大学吴偎立教授此前对于人口问题的建言。

 

 

作者 | 吴偎立 欧阳辉

来源 | 中国新闻周刊

 

欧阳辉

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

杰出院长讲席教授
长江商学院副院长

 

未富先少生:

中国生育率在同等收入国家中排名垫底

 

经济社会发展是决定生育率的第一阶因素。随着一国“变富”即人均收入提高,生育率通常自然降低,全球大都如此。然而,我国生育率在同等人均GDP水平的国家中排名垫底。

 

根据各国人均GDP与生育率的关系,我们做了一个模型。

 

数据显示,一贯认为少子化极度严重的日本,实际上是“合格生”,其1.4的生育率还要高于其人均GDP3.9万美元所对应的理论生育率。此外,美国、新加坡生育率也在理论水平之上。

 

韩国、中国台湾由于教育成本高昂、社会竞争激烈等原因,生育率较理论水平低0.5,而我国生育率与理论水平的差距达到了惊人的1.0。

 

 

即我国当前人均GDP为1万美元,对应的理论生育率应高达2.3,而我国实际生育率仅1.3。“未富先少生”,我国已成为人口前景最为惨淡的国家之一。

 

高房价、教育成本高昂等影响不容忽视

 

形成这一困局,有着多方面的原因。

 

一是计划生育政策的惯性。

 

虽然计划生育政策已不构成约束,但前期政策的惯性仍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方面,长期的严格计划生育已彻底改变了社会生育观念;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还大大降低了育龄女性基数。

 

当前我国20-35岁妇女数量较十年前萎缩了13%,未来十年还可能将萎缩30%以上。

 

二是文化影响。

 

东亚文化本身对生育率的压低作用仍有广泛共识。东亚文化有诸多特点,包括:

 

由于重视教育导致教育投入过大、影响家庭生育意愿,且女性在校时间较长导致育龄较晚;

 

工作时间偏长挤占养育时间;

 

女性普遍承担更多家务职责,影响生育意愿;

 

社会抵触非婚生子等。

 

可以作证的是,在美国和加拿大,东亚族裔的生育率普遍低于当地主流民族。

 

我国还有额外的文化因素,如妇女劳动参与率在东亚国家中也名列前茅,因此照料问题较为突出,生育的机会成本也更高。在我国多份生育意愿调查中,“没有人带”是女性提及最多的不愿意生二胎的原因之一。

 

三是高房价、教育成本高昂、流动人口比例高等社会因素影响较大。

 

从高房价来看,在日本多年的生育意愿调查中,“房子太小”多年名列家庭不愿生娃原因的前几名;我国更有多份研究显示“高房价”拖累了家庭生育意愿,这一现象在大中城市更为严重。

 

从教育来看,我国教育系统对家庭资源的依赖度较高,教育供给资源总体匮乏且分布不均,家长教育投入日益“内卷”,大大抑制了生育意愿。不少年轻人甚至表示,如果不能给孩子提供优厚条件,宁愿不生。

 

从流动人口来看,随着大量农村年轻人成为城市“流动人口”,一方面夫妻分隔成为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夫妻即使同城工作,在落户、买房、医疗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均面临较大困难,抑制了生育意愿。多个调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人口的理想子女数不到2,已经低于日韩的理想子女数。

 

低生育率的趋势可逆吗?

 

从国际社会来看,逆转低生育率并非绝无先例,但极度困难。而且,即使生育率有所回升,也难以实质性上台阶,且容易出现反复。

 

总体看,主要有两种典型的生育率回升情形。

 

一类是经济前景大幅改善带动生育率回升。例如,上世纪70年代避孕普及叠加全球经济滞胀,美、欧、日多国生育率均大幅下挫,而80年代走出滞胀后生育率均有不同程度回升,但升幅只有此前降幅的1/5。

 

另一类是政策大力支持的作用。瑞典人均GDP 5万多美元,较日本高出39%,但其生育率常年在1.8附近,远高于日本1.4的水平。新加坡和日本推出一系列鼓励生育政策后,生育率分别自1986年、2005年开始上升,持续4年、10年,累计升幅0.5、0.2。

 

深入来看,有一些经验值得借鉴。

 

 

一是效果好的国家,生育鼓励政策通常包含多个方面、多个层次,并且力度非常大。

 

 

以瑞典为例,其生育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三支柱。

 

一是完善的育儿休假制度:孩子满8岁前,父母有权享有共计480天的育儿假,其中父母各自专属享有60天,其余360天由父母共同享有且自主安排。

 

二是优厚的育儿补贴:480天育儿假的前390天,按照父母原收入的80%发放津贴,2015年标准为最高3.7万瑞典克朗/月(约合人民币2.75万元),无收入家庭则按每人每天180 克朗,剩余90天按统一的费率公式发放津贴。

 

三是发达的托儿服务体系:所有年满一岁的儿童,均可于申请后的3—4 个月内安排入学,家长只需负担托儿费用的8%,强有力的支持体系使得父母得以在不间断工作的情况下养育幼儿。

 

整体看,瑞典家庭福利总开支占到GDP的3%以上,相比而言,日、韩、新加坡的支持力度都要弱得多,由此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同的生育率水平。行为学”里有一个理论,就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的理论。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包括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这是从物质层面到精神层面的升华。

 

 

二是鼓励生育政策整体是有效的,但不一定能马上见效,往往时滞较长,并且容易反复。

 

 

新加坡1984年开始鼓励生育,1986年才开始见效,且生育率上升4年后又重回下降趋势。

 

总体看,政策出台前生育率起点越低、低生育率持续时间越长,政策提振效果就越微弱,逆转生育率走势就越难。东亚国家大都属于此列。

 

 

三是政策对于不同人群的效果不同。

 

 

国外研究表明,育儿现金补贴对于低收入、低教育水平家庭更有效,对第三和更高次序孩子的出生影响大于第一或第二个孩子。

 

产假制度则对高收入家庭的生育刺激更为显著,作用机理是与低收入家庭相比,高收入家庭育儿面临的主要约束是时间而非经济。

 

多措并举科学施策

做好打长期战准备

 

今年以来,三孩政策全面放开,相关措施正逐步落地,面对这一契机,我们必须多措并举、科学施策。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

 

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多引导人们看到生孩子的切实好处;弘扬正面的婚姻观、家庭观,加强对青年的婚恋引导和教育;加强对生育扶持政策的宣传普及,帮助家庭充分利用政策来减轻育儿压力。

 

二是综合施策,同时全面动员企业、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形成支撑。

 

生育决策牵涉因素众多,具有木桶效应,应做好顶层设计,在增加现金补贴、完善育儿假制度、构建托儿体系方面齐下功夫,配合完善住房及教育等民生政策。鼓励动员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到构建托儿体系、就业培训、完善各种保障等,并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

 

三是因人施策、因地制宜。

 

如借鉴国际经验,对高收入人群增加育儿假或减税,对低收入人群增加现金补贴;允许育儿假在父母间分配;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提高流动人口的生育意愿;鼓励不同地区根据本地文化或特点,出台因地制宜的生育鼓励政策。

 

四是科学决策,着眼长远。

 

做好调查研究,必要时进行试点,审慎评估不同政策选项的动态效果和长远影响,避免一味关注短期静态效果。

 

如有专家提议延长生育假、严厉惩罚对三胎女员工有歧视性待遇的企业,但此类措施可能会让不少企业从一开始就少招甚至不招女性,导致女性职场歧视更加严重。可以考虑给予企业和员工一定的灵活选择权、同时对保障女性权益较好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或许效果会更好。

 

总体来看,促进生育对任何国家都是一项艰巨任务,具有长期性和反复性,对于一胎观念深入人心、生育率长期低迷的我国来说,更是巨大挑战。

 

因此,一方面要做好打长期战准备,耐心等待政策显效,决不可轻易放弃;另一方面不必追求过高目标(比如将生育率提高0.3或0.5)。在经济社会仍在发展的背景下,能维持生育率不再下降就是成功的第一步,后续可在积累财力和政策实践经验后逐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